(资料图片)
一亩森林碳汇折算50元作一股!近日,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黄里村15户林农将176.7亩森林按此作价入股当地茶企,享受“半年一小分、一年一大分”分红,创下贵州“司法碳汇第一股”。
青山脚下,芦笙场里。近日,100多位村民和10位县法院、林业局干部,共同见证了“司法碳汇村民入股雷山县玖香茶叶加工厂合作签字仪式”,身为脱贫监测对象的15户农民,分别与该厂厂长侯小东相互签字互换文本,将自家树林碳汇交付该企业成为企业股东,享受分红等权益。
该村是州、县两级法院帮扶点,以前,常有村民和企业就相互关系和法律问题找到县法院咨询并请求解决。这令该县法院党组突发灵感:建议双方通过森林碳汇入股,实现和谐发展互利双赢,既能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又能参与“双碳”行动。在该州中级法院和雷山县的支持下,该县法院精心谋划,对林农、企业讲清国家“双碳”战略重大意义,说明森林碳汇入股好处,三方一拍即合。
按照协议,15户林农共将176.7亩森林,以一亩森林碳汇折算50元作一股入股茶厂,入股期暂定5年,期满后可续约或退股;分红时段为半年一小分、一年一大分,如果企业亏损,首先保障林农利益,双方协商解决;林农享有企业决策知情权、参与权,并推举代表进入监事会;林农如因自建房持证伐木,需经企业同意并及时补植,股份不受影响。县法院作为见证人和促进方,要提供法律保障,帮助双方忠实履约、依法运营。
当天,50岁的农妇罗桂花“像过节一样”穿上苗族盛装,她在签字后高兴地说:“法院牵红线让我家和企业‘成亲’,树林变成红钱、现钱,我们管护树林更有劲头了!”而对茶企来说,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助于促进茶叶品质和企业发展,司法碳汇村民入股企业,村民能获得一定“生态补偿”、增强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并有利于化解企业与林农在用地等方面的纠纷,企业还有效履行了社会责任。
近年来,雷山法院在办理破坏森林的涉碳案件中,创新思维发出了全国首份涉生态“禁止令”,发出全国首份判前“碳汇认购令”,创下了贵州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
通讯员 张百忠 朱洲 杨海
编辑 胥芬芳
二审 刘思博
三审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