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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新论】为“消费自由”清障
发布日期: 2023-09-07 16:27:56 来源: 当代先锋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扫码消费服务经营行为,北京市网信办联合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北京分中心制定的《北京市扫码消费服务违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解析及合规指引》正式发布。(9月3日央广网)

扫码消费存在的问题,很多媒体都关注过,不仅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一项调查显示,79.2%的受访者觉得自己的信息被过度收集了,表明扫码消费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通病。

事实上,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公开处理规则,保证信息准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并将上述原则贯穿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同时,还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并且个人有权撤回同意;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可见,一些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扫码消费,并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合同的解释权也不能完全由一方当事人所享有。对照这些规定,商家强制扫码关注消费,“二维码”沦为“拦路码”,已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隐私权。

严禁“强制关注”,为“消费自由”清障。北京市相关部门从源头上治理扫码消费乱象,及时规制“强制关注”等行为的举措值得点赞。当然,对于服务行业扫码消费中的违规行为,除了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及时介入,严肃执法查处之外,每个消费者都不应该碍于情面、忍气吞声,而应该与其较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汪昌莲

编辑 黄丽媛

二审 伍少安

三审 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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