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就某执行案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面对法官询问,被执行人吕某某拒不承认其身份,玩起“躲猫猫”欲逃避执行。在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到庭,经法官释法析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该案成功执结。
2021年2月24日,本案双方当事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乌当区人民法院,由于被告吕某某不按时支付租金,并且拖欠已久,原告王某某遂将其告上法庭,后经乌当法院委派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依据双方申请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被告吕某某未按该裁定确定的义务按期履行,原告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履行义务,同时及时启动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冻结。
在被执行人依旧拒不支付租金、拒不腾退租赁房屋的情况下,2021年6月29日,乌当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腾迁公告并要求其限期支付租金。
2022年4月27日,执行法官再次到达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在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后,被执行人依旧不出示身份证件并拒绝与法官沟通,逃避执行、拒不配合。
当法官出示封条准备张贴时,被执行人吕某某立马“现出原形”,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在核实其身份后,法官立即对其实施拘传,并通知申请人到法院进行谈话。
经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批评教育、释法析理,吕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本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法院在依法执行案件过程中,若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配合执行导致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可依法进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
编辑 刘钢 严瓯
编审 李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