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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698万余元,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一审获刑11年|焦点资讯
发布日期: 2023-04-04 20:47:44 来源: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4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潘家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潘家华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潘家华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兼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业统一实施财会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设备采购和生产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98万余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潘家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潘家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曾田

    二审 张婷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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