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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01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77万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下降7%,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方案》提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5大重点举措:一是大力开展绿色低碳改造,二是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引领,三是促进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四是倡导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生活,五是提升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围绕重点举措明确了19项具体工作:重点推进供暖和制冷系统改造、重点推动绿色数据中心改造、重点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加大低碳产品采购力度、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广清洁能源和多能互补、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低碳生活宣教行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反食品浪费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生活倡导行动,健全碳排放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提升信息化应用体系。
《方案》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明确要强化协同推进、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碳达峰目标实现。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马红梅
编辑 刘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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